2024年3月13日洪山客西站競租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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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公告
受委托,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,特公告如下: 一、租賃標的:福州市鼓樓區洪甘路(洪山橋頭)21號洪山客運站主站房部分場所房產招租。租賃期限至2029年2月28日,第1、2年每年月租金掛牌價人民幣116800元,自第3年起(含第3年)每年月租金在上一年月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3%。租金按月繳納,租賃履約保證金為合同期最后一個月租金的3倍。 二、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1、標的基本情況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鼓樓區洪甘路(洪山橋頭)21號,產權證、土地證已辦理,地類(用途):汽車站,使用權類型:劃撥。租賃標的總面積約3008.51平方米(第一層405.55平方米,第四層1208.07平方米,第五層1394.89平方米),鋼混結構。租賃標的現對外出租,原租賃合同到期日:2024年2月28日,符合條件的原承租方參加競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。 2、風險提示: (1)租賃標的無消防驗收合格證,消防設施、設備不齊,無電梯;產權性質非商業用途(產權證登記:“其他房產”);承租方競得租賃標的承租權后,不得以租賃標的無消防驗收合格證為由,拒簽成交材料、租賃合同等文件,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支付交易服務費、履行租賃合同等。 (2)租賃場所一層鋼架結構為原承租方自行搭蓋,若原承租方未成交,該鋼架結構拆除。 (3)以上標的面積為大約數,具體面積以實地看樣為準。 三、租賃用途: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用途,但不得經營高噪音、高污染等擾民行業。 四、競租人及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: 1、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、注冊資本金在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,且企業(及其法定代表人)未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。 2、在福建省港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其系統內無不良信譽記錄。 五、需要競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、水電費及物業費由承租方自行繳交。 2、《房屋租賃合同》簽訂前應繳納履約保證金及首期租金。 3、承租方搭建門店招牌,需上報出租方批準后方可實施。 4、承租方享有3個月免租裝修期。 5、承租方須無條件全部簽署、接受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《房屋租賃合同》。 六、競價方式:網絡競價(正向多次)。 七、競價保證金:人民幣60萬元。 八、公告期限:2024年2月21日—2024年3月12日。 報名截止時間:2024年3月12日17:00。 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聯系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獲取相關競價文件。 九、咨詢電話:0591-87315305、87315281、87891629; 聯系人:吳女士、陳女士、林女士; 地址: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。
2024年2月21日 |